对房屋进行装修,本是很平常的事,但装修安全却是不容忽视的大事。
据相关报道,3月25日,巴州区回风街道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致死事件。工人江某、吴某某在4栋1单元21楼进行装修作业时,因焊接操作失当致使一块方钢掉落,砸中正在楼下驾驶三轮车的杨某头部,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在这起事件中,各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怎样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从不同方面进行了了解。
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蒲仕军介绍,在民事责任方面,施工方若因未设置安全防护网、未固定建材、违规高空作业等安全管理缺失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在刑事责任方面,焊接操作未采取有效防坠措施(如设置围挡、安全网),导致方钢掉落,应当预见高空作业风险却未尽注意义务,江某、吴某某还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这类安全事故中,业主需要担责吗?
蒲仕军介绍,若业主选择无资质的施工方或明知施工方缺乏安全条件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3条,需承担过错责任。若业主与具有室内装饰装修资质的公司签订了书面装饰装修合同,明确安全责任,则不存在选任过失责任。不过,在实际情况中,若业主强令违规操作,则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人。
在小区房屋进行装修时,物业公司也应当履行监管责任。
巴中宏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陈兴介绍,在此类事故中,小区物业公司若未审查装修资质、未监督安全措施、未设置警示标志等,也可能承担补充责任。
陈兴告诉记者,在装修人员进场装修时,要严格审批备案,要求装修方提交详细施工方案,明确高空作业内容、防护措施及责任人;同时,要签署《高空作业安全协议》,明确违规处罚条款,如违约金、停工整改等。施工前一般还要组织物业、业主、施工方召开三方会议,讲解小区施工规范,发放《高空作业安全手册》。
在该事故发生后,我市不少小区、物业公司也开展安全装修检查、巡查,张贴安全须知。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规范装饰装修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1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六部门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
根据《通知》,除落实装修人主体责任、落实物业管理责任外,还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负责辖区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具体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现场核查违法违规行为、应急处置、督促整改等工作;对无物业管理的区域,要督促社区落实管理责任,多方合力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守护头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