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巴中市教育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6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等规定,现将巴州区2026年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含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
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1人和定向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43人(含地方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入场时间:2026年7月20日13:00至13:30,在规定面试入场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2026年7月20日14:00开始。
面试地点:巴中市职业中学(巴州区将军大道338号)。
面试方式:采取专业科目面试,具体以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教材内容。每位参加面试考生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时考生需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证件不齐不能参加面试。
2.报考者应确保通讯畅通。如因报考者的原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体检
(一)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2026年7月22日上午8: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局1楼大厅(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467号)报到,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集中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予聘用。
(三)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局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参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抽烟饮酒,保持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小时-12小时。
2.体检人员体检时自行向承检医院缴纳体检费(每人约330元),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3.体检人员需如实填写《体检表》,不得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人员要配合医务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责任自负。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体检人员家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5.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过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根据相关规定书面申请延期检查。
6.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审考察
(一)考察组织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巴州区教育科技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考察内容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应当向考察对象说明理由。
(三)考察时间
2026年7月27日至8月10日(7月27日在巴州区教育科技局511室领取相关政审表册)。
(四)相关要求
1.请考察对象保持手机畅通,若手机号码有变动应及时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
2.考生个人档案在外地尚未转回本人现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以便政审,同时招聘单位要对政审考察对象的档案所在地址进行登记,以便统一组织调档。
3.政审考察结束后,将政审考察材料统一报送区教育科技局人事股511室,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局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