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巴州区2026年上半年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含毕业班生),年满18至24周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参加上半年应征报名,年龄放宽至23周岁。女应征青年必须参加过全国统一高考取得成绩。
二、报名时间
男兵: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
女兵: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10日
三、应征程序
(一)网上报名。有应征意向的青年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二)初检初考。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应征青年的年龄、学历等基本信息和身高、体重、视力、血压、有无文身和残疾、相关病史等基本身体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符合基本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建立花名册。
(三)体格检查。根据区征兵办通知,应征青年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区人民医院征兵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
(四)政治考核。区征兵办下发体格检查合格人员名单,由辖区公安派出所、卫健、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五)役前教育。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双合格”青年集中开展为期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
(六)审批定兵。在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征兵办公室召开集体定兵会议,按照既定程序和原则集中研究确定新兵人员名单和递补人员名单,并在区乡两级开展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批准入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通过退兵期后发放《入伍通知书》。申请学费补偿代偿的大学生,可以将加盖区征兵办印章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八)新兵交接。由区征兵办组织批准入伍新兵移交部队接兵人员,部队按计划组织起运。
四、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具体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不低于160cm,女性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
2.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条件兵另行规定;
3.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条件兵另行规定;有晶体植入手术史的不合格。
4.血压: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
5.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50-59次或101-110次系生理性的也属于合格范围。
6.具体身体条件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参军优待和发展
(一)政治荣誉
国家出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担负职责使命和所做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国家建立健全军人荣誉体系,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军人享受相应礼遇和待遇”。
(二)经济待遇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按照四川省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80%确定。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对在巴中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低于15000元/人、专科毕业生不低于12000元/人、本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不低于8000元/人、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不低于7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3.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1年4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5.工资补贴: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义务兵津贴;选改为军士后,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工资和各类津贴补贴。
(三)学业保障
1.退役复学和毕业保障
大学生服役期间,可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放宽转专业限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对上半年入伍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高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院校发给学位证书。
2.考研优待
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可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指标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3.免试专升本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免文化课考试,只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四)退役就业优待
1.保留应届生身份: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为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
2.公务员定向招录: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巴中市基层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定向考录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职位。
3.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巴中市事业单位时,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4.落实复职复工:高校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地位录用或聘用的,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在征集期间,同时被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用或聘用的,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其服役期间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
5.政府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服役满12年、立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及以上或烈士子女)。
(五)参军发展
1.义务兵选改军士: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选改为军士;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2.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从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拔提升为部队基层干部。
3.士兵报考军队院校:符合规定条件的现役士兵,可以报考军官院校(生长军(警)官全日制本科教育)或军士院校(军(警)士职业技术教育),成为生长干部学员或军士学员。
4.优秀士兵报送入学: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具有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且满足其他规定条件的现役士兵,在部队中表现出色,经过选拔后直接保送进入军校学习,无需参加全军统一考试。
咨询电话:0827-3134555(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区征兵办地址:回风街道龙盛街1号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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