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文物保护管理安全责任,全面落实文物保护措施,确保辖区文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实施办法》《四川省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办法(试行)》《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巴州区文物管理责任,现将《2025年巴州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清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巴州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清单.doc
巴中市巴州区文物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