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确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巴府规〔2022〕2号)和巴中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3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及《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明确如下。
一、按照202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4599元,确定巴中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705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150元。
二、按照全市最低工资每月1970元的标准,确定全市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970元。
特此通知。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