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颂5》延续前作的精彩,继续讲述了五位性格迥异的姑娘,在面临职场、家庭、爱情等挑战时,如何携手突破难关,共同成长的故事。从法律视角来看,该剧不仅是一部深入探讨都市女性生活的励志剧,更在剧情中巧妙地融入了诸多法律元素。剧中人物在面对各种生活挑战时,往往需要借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那么,这些生活中的民法典知识你都掌握了吗?
问题一:母亲去世后,方芷衡作为姐姐有义务抚养妹妹吗?方芷衡是否可以因此多分其母亲的遗产?
剧情回顾
方芷衡的母亲大龄产女,在生下小妹后撒手人世。方母去世后,方父将小女儿交给方芷衡,拒绝亲自抚养。后经方芷衡调查发现,方父在方母孕期出轨,并打算迎娶新欢。于是方芷衡决定由自己亲自抚养小妹,但是要求多分配其母亲留下的遗产。
法官释法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在方父未丧失抚养和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其应当对方芷衡小妹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方芷衡作为姐姐出于对妹妹的亲情,愿意对其小妹进行抚养,法律并不禁止,但这并非方父逃避抚养义务的理由,其仍需支付相应抚养费用。
关于方母遗产继承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由于方母并未留下遗嘱,因此按照上述法定继承规则,方芷衡、方父、方妹共同继承方母留下的遗产,由于方妹尚未成年,在方父同意的情况下,方芷衡代其妹一起获得三分之二的遗产份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问题二:余飞雪遭遇骗婚后,对于其丈夫在婚后对外所借债务,是否需要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剧情回顾
余飞雪大学毕业后,因家里催婚,经过相亲认识了陈祖法,后两人迅速闪婚。领证后,陈祖法以结婚为借口向其上海的同学、老乡大量借款,但在婚宴当日突然消失不见,甚至还卷走了余飞雪的积蓄以及婚宴礼金。面对巨额债务,余飞雪不得不一天打三份工还债。
法官释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陈祖法与余飞雪结婚本就抱着骗婚敛财的不良目的,其以结婚买房为借口向同学、老乡借款也同样出于骗财目的。余飞雪以及陈祖法的同学、老乡均是这一事件中的受害者。
就陈祖法对外借款所产生的债务性质而言,虽然借款行为发生于婚后,但是这些借款行为没有经过余飞雪的确认,相关借款也没有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余飞雪在法律上应当不负有偿还责任。当然,就借款损失的追回问题,陈祖法骗婚骗财的行为涉嫌成立诈骗罪,不管是余飞雪还是出借人都是受害人,陈祖法的诈骗行为若经调查属实,那么陈祖法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问题三:余初晖的父亲不仅家暴余母,还大闹余初晖公司,余初晖有权与余父断绝父女关系,并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吗?
剧情回顾
余初晖的父亲常年家暴余母,余初晖不忍心母亲受苦,在毕业后将余母接到上海安顿,并与余父断绝联系。后余父带着记者找上余初晖的公司,试图向其施压,指责余初晖不尽赡养义务。
法官释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剧中未体现出余父存在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况,因此在余父尚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情况下,余初晖未对其提供赡养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能通过声明、协议等方式解除,所以即便余父具有对余母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也不能排除余初晖对其父亲的法定赡养义务。而且,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除经济上供养义务外,也包括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义务。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余父无须为其恶劣行为付出法律代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因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余母作为受暴者是无过错方,余父作为施暴者是有过错方,二人因家庭暴力离婚后,余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并且,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法院也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