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自己创业,资金不够怎么办?
为进一步助力创新创业,4月22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分行日前联合出台《巴中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创业者以及小微企业提供更为宽松的贷款环境。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
“创业担保贷款作为一项促进就业的利好政策,为众多符合条件的‘创客’在创业初期提供资金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出台的《办法》进一步明确贷款对象。个人、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对象。小微企业指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按照《办法》,2023年9月30日前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息LPR-150以下部分贷款者承担,其余部分由财政贴息;2023年10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款,财政给予实际利率50%的贴息。
早在2021年,我市就已出台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支持大众创业。
与2021年相比,新版《办法》进一步放宽了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此前的20万元提升为3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由300万元提升为4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此外,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数占比也由15%下降为10%,超过100人的企业由8%下降为5%。
据介绍,个人、小微企业可通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担保机构、经办银行服务窗口提交资料或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申报,由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初核、资格审查后,报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将符合条件的推送至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由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联合开展征信调查、贷款风险评估、反担保措施确认、贷款担保额度和期限确认等事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在1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按季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
“目前,我们正全面推广应用创业担保贷款信息化平台,加快电子化审核审批,提高办理效能。整个办理流程已压缩至9个工作日。”上述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