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军区
关于命名表彰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和
双拥模范的决定
(2024年1月4日)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特有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和驻川部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广大军民参与双拥、支持双拥的自觉性显著增强,军队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军爱民、民拥军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形成了军地协调行动、共谋打赢、共促发展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一大批爱国拥军、拥政爱民模范。
为激励先进、鼓舞干劲,进一步激发全省军民做好双拥工作的积极性,巩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决定,授予成都市等118个市(州)、县(市、区)“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称号,授予任俊等34名同志“四川省爱国拥军模范”称号,授予刘波等14名同志“四川省拥政爱民模范”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时代双拥工作中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驻川部队和广大军民要以双拥模范城(县、区)和双拥模范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巩固发展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不断开创四川双拥工作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