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便民服务

@巴州人,这些种粮补贴可以领!

【2023-11-27】【来源:巴中日报 】【字体: 】【颜色: 绿 【点击举报】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农业发展,并采取了一系列补贴政策,旨在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对于巴中市而言,具体有哪些种粮补贴政策,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对于农民承包地委托他人代耕代种或实施流转的,补贴资金原则上由原土地承包户领取,并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责任。代耕代种或流转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

  补贴依据为承包耕地面积。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照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地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

  在补贴标准上,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一般在当年度6月底前,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兑付到位。

  2、稻谷补贴

  市内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均为补贴对象,补贴依据为当年稻谷实际种植面积。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在当年度11月底前,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兑付到位。

  3、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补贴依据上,各地确定补贴的粮食作物面积,粮食作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

  补贴标准上,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兑付时间为以当年度省下发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为限,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兑付到位。

  4、种粮大户补贴

  补贴对象为承包或租种耕地达到一定规模的种粮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值得一提的是,制种企业或单位不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依据为县域内单季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其中,小春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大春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种植大、小春两季,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申报、补贴。(2)在一个县(区)区域内需达到的种粮面积:种粮农户30亩;家庭农场100亩;土地股份合作社200亩;农民专业合作社300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500亩;村集体经济组织30亩(含村集体自留的"公田"、托管的土地、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等)。(3)种粮大户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签有书面租种合同。国有农场、科研院所等单位没有发包耕地不得纳入补贴范围。(4)耕种必须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不得粗放种植。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统一耕种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等。(5)能独立承担种植风险,自负盈亏,并享有产品处置权。(6)按规定向耕地所在乡镇政府申报补贴,未申报的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上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省级测算标准发放,2023年省级测算标准为100元/亩。在当年度11月底前,兑付到种粮大户手中。

  5、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购买农机具的农业生产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补贴对象。补贴依据为所购买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农机具。

  补贴标准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定额补贴。购机者申报后,农业农村部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公示,财政部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兑付。

【编辑:朱富春】【 页面功能:打印 关闭
  • 巴州民生
  • 旅游美食
  • 招商引资
  • 文化教育
  • 居家房产
  • 健康卫生
盛夏时节,瓜果飘香”盛夏时节,瓜果飘香

盛夏时节,瓜果飘香

这个夏天,咱们“哪儿凉快哪儿呆着”!”这个夏天,咱们“哪儿凉快哪儿呆着”!

这个夏天,咱们“哪儿凉快哪儿呆着”!

巴州区—上海雷允上北区药业项目合作洽谈会召开”巴州区—上海雷允上北区药业项目合作

巴州区—上海雷允上北区药业项目合作洽谈会召开

@高校新生 本专科生资助政策看过来”@高校新生 本专科生资助政策看过来

@高校新生 本专科生资助政策看过来

余斌调研督导生态环境保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安全生产等工作”余斌调研督导生态环境保护、房地产市

余斌调研督导生态环境保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

年底前,巴中市十九家医院实现川渝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年底前,巴中市十九家医院实现川渝检查

年底前,巴中市十九家医院实现川渝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 评论
    匿名评论
  • 评论
人参与,条评论
COPYRIGHT © 2008-2024 WWW.SCBZXW.CN INCORPORATED. ALL RG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7014898号-1
网络谣言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827-5227307 举报邮箱:261017479@qq.com 信函地址:巴中市巴州区西华街2号
设计制作:巴州区融媒体中心 新闻热线:0827-5188176 投稿邮箱:bzqxwfb@163.com
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及1400*900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公安备案号:51190202000144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261017479@qq.com涉未成年人专用投诉举报邮箱261017479@qq.com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巴州新闻网网络信息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电话:0827-222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