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业主(监)管部门为执法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为执法配合单位,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并提供非法集资线索。
举报内容: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举报电话:0827-5220773(区政府办公室)、0827-110/5225335(区公安分局)
举报地址:巴中市巴州区东城街道文庙街121号区人民政府207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特此公告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