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招生录取全过程在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根据招生计划,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对各批次志愿依次录取,同批次志愿填报两个以上的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实施录取。
(三)所有高中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同标准、同方式、同步骤招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为495分。
(四)艺术特长生按“文专上线、总分排序”原则实施录取;体育特长生按“文化上线、专业优先”原则实施录取,文化、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相关规定实施。
(五)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严格落实好相关优待政策。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
市直属、巴州区、恩阳区普通高中学校
1.巴中中学总部校区(兴文)面向市、区招生录取线704分。面向三县招生录取线:南江县673分,通江县700分,平昌县758分。
2.巴中中学龙湖校区面向市、区招生录取线691分。面向三县招生录取线:南江县673分,通江县700分,平昌县758分。
3.巴中二中录取线607分。
4.恩阳中学录取线614分。
5.巴中三中面向市、区招生录取线614分。面向三县招生录取线:南江县591分,通江县623分,平昌县616分。
6.巴中四中录取线585分。
7.西华师大附中面向市、区招生录取线541分。面向三县招生录取线:南江县587分,通江县618分,平昌县616分。
8.巴中六中录取线585分。
9.市高级中学面向市、区招生录取线544分。面向三县招生录取线:平昌县618分。
10.奇章中学录取线534分。
11.鼎山中学录取线525分。
12.恩阳二中录取线560分。
13.茶坝中学录取线542分。
14.玉山中学录取线531分。
15.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录取线561分。
16.巴中棠湖外语实验学校录取线644分
17.恩阳川师附四中录取线496分。
18.巴中光正实验学校录取线495分。
19.巴中春蕾国际学校录取线495分。
20.巴州七中录取线495分。
21.恩阳登科学校录取线511分。
南江县普通高中学校
1.南江中学录取线637分。
2.长赤中学录取线569分。
3.实验中学录取线614分。
4.南江四中录取线557分。
5.正直中学录取线539分。
通江县普通高中学校
1.通江中学录取线664分。
2.实验中学录取线598分。
3.通江二中录取线540分。
4.涪阳中学录取线528分。
5.铁佛中学录取线521分。
6.超前外国语学校录取线584分。
平昌县普通高中学校
1.平昌中学录取线667分。
2.平昌二中录取线587分。
3.平昌中学实验学校录取线531分。
4.平昌县响滩中学录取线556分。
5.西南大学第三实验学校录取线647分。
6.绵阳实验外国语学校录取线622分。
7.平昌县博雅中学录取线495分。
普职融通试点学校录取分数线
巴州区、恩阳区普职融通试点学校
1.巴中市职业中学录取线430分。
2.巴州区第四中学录取线474分。
3.巴州区第六中学录取线468分。
4.巴州区鼎山中学录取线420分。
5.巴州区奇章中学录取线425分。
6.恩阳区职业中学录取线445分。
7.恩阳区登科中学录取线455分。
南江县普职融通试点学校
1.四川省南江中学录取线465分。
2.南江县第四中学录取线510分。
3.南江县实验中学录取线474分。
4.南江县正直中学录取线480分。
通江县普职融通试点学校
1.通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录取线449分。
2.通江县至诚职业中学录取线420分。
平昌县普职融通试点学校
1.平昌县职业中学录取线430分。
2.平昌中学实验学校录取线463分。
3.巴中博雅中学录取线446分。
4.平昌通用职业技术学校录取线446分。
职业高中实行注册制入学,不限分数、不限志愿。
注意事项
(一)录取结果查询。各普通高中学校在录取系统中下载新生数据,并协同生源学校及时将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考生于6月28日晚9点可通过网站(https://zk.bzszb.cn)和搜索并关注“巴中教体”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并自行打印录取通知书。
(二)新生报到注册。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其他有效证件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报到时间为6月29日—7月3日,职业高中可根据学校实际适当延长。正式录取无故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也不得参加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录取。各县(区)和直属中学于7月3日前将新生报到结果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民办学校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在招生计划内协议录取未被其它任何市内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中考成绩在普高最低控制分数495分以上的学生,录取结果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核准后予以注册学籍。
招生纪律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区域内公民办学校的管理,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时、规范、高效开展,对违规的学校和个人严肃处理。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所有考生必须尊重志愿、履行志愿,一旦依据志愿录取,不得作任何调整。市内各招生区域省级示范高中录取线上学生即为我市优质生源,凡市外学校招收我市此录取线上的学生即为违规跨市(州)招生(符合异地升学条件的除外)。对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和转学的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市教育体育局设立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投诉举报电话:0827-5260311、5270015、5263783,对于举报的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对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辖区内违规招生问题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市教育体育局将予以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