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府发〔2023〕15号),授予巴中市林业局、巴中市巴州区化成镇人民政府、南江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等4集体“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总工程师肖璐、巴中市恩阳区渔溪镇八角村生态护林员龚翠华、平昌县镇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管理岗九级职员曾乐琼、南江县林业局副局长陈映全、通江县海鹰寺国有林场麻柳坪管护站站长郑述明、通江县瓦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冯鹏身等6人“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