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州区市政公用事业保障中心副主任程希平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的问题。2020年10月22日,程希平向巴州区市政工程处申报,拟为其子举办婚宴,并作出不宴请管理服务对象的承诺。但事后,程希平仍通过电话及短信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2023年5月,程希平受到记过处分。
二、通江县铁佛镇九龙庙村党总支书记李育忠违规操办“生日宴”的问题。2023年2月3日,李育忠在铁佛镇九龙庙村老家为其父亲操办“生日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被现场督查发现并劝导后,李育忠仍心存侥幸,于2月8日再次收受该村多名村(社)干部所送礼金。2023年3月,李育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平昌县江口街道桥沟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刘兴违规操办“乔迁宴”的问题。2023年1月至2月,江口街道党委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会议,重申党员干部不得违规操办宴席的纪律要求。刘兴在签订不违规操办宴席承诺书后,借其子举办“乔迁宴”之机,幕后安排妻儿、知情村民帮忙通知亲朋好友参加宴席,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023年5月,刘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南江县红光镇房岭村党总支副书记袁中荣违规操办“生日宴”的问题。2023年3月,在市县党委、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的情况下,袁中荣作为房岭村党总支副书记、红白理事会副理事长,默许妻女为本人操办“生日宴”,并违规收受该村高标准农田项目部所送礼金。2023年5月,袁中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恩阳区登科街道天星寨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何超明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问题。2022年8月,何超明在多次参加“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相关会议及宣传活动,并承诺不操办“升学宴”的情况下,仍在恩阳区某饭店为其继子举办“升学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022年10月,何超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边承诺边违纪,甚至通过找“挡箭牌”、打“时间差”的方式,逃避监督、顶风违纪。上述典型问题的查处,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治理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不达目的、绝不收兵的坚决态度,一抓到底、一严到底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带头遵守移风易俗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九个严禁”纪律要求,按规定做好报备、报告,自觉抵制大操大办的不良风气,以示范表率作用引领社会新风尚。
当下正值中考、高考升学热点时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治理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作为纠“四风”、树新风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提前介入、尽早提醒、及时化解。农业农村、民政等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要坚持疏堵结合,既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推动村民(居民)自觉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又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推行好做法、好经验,引导群众自觉反对和摒弃歪风陋习,弘扬新风正气。各纪检监察机关要鲜明“零容忍”的态度,紧盯违规操办宴席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涉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处、快查快结,绝不姑息;对规避监督、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搞例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问题听之任之、放任不管、处置不力,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报告、不移送,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从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铁腕正风肃纪,坚决刹住歪风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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