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排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巴中城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
二、安排办法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凡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在巴中城区就读公办或民办小学的学生,均需在网上完成信息采集。采用“网上登记+现场审核”的办法,按户籍优先和划片就近原则,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一)信息采集
5月22日-26日,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四川省中小学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微信关注“巴中教体”公众号,点击底部“小学入学”),按要求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网络填报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或招生学校可指导填报。
巴中城区幼升小共设置5个报名批次,其中1-4批次为公办学校(分别为巴中城区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第5批次为民办学校。
1.所有学生均需根据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情况选择1-4类其中一个批次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选择1个公办批次;
2.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在公办学校填报完毕后,退出重新进入批次选择,再次选择第5批次民办学校报名;
3.报名期间网站访问量暴增,如报名系统出现延迟,可以稍后再试。报名时间有5天,任意一天均可报名,系统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顺序。家长提交资料后,请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配合学校补全相关入学资料,接收审核、录取信息。
(二)资格审核
(1)5月27日-28日,申请就读巴中城区公办或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到申请报读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学校不等于一年级就读学校);现场审核需要补充资料的家长根据审核提示于6月3日-4日完善资料重新到对应审核点审核。
(2)5月29日-31日,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卫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其监护人到巴州区教科体局教育股(307室)提交资料现场审核。
(3)6月15日前,区教科体局对现场审核情况抽查复核。
(三)民办小学入学
(1)6月15日-20日,区教科体局统一组织民办小学新生录取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出了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科体局统一组织,录取过程邀请市区“两代表一委员”、纪检部门、公证部门、家长代表等到场全程监督,确保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系统由四川省教育厅统一提供。
(2)6月21日-22日,学生父母登录“四川省中小学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民办学校学位分派情况,在充分了解并认同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后,带学生到相应民办学校确认学位、报到注册,并扫描学校报到码确认学位。逾期未报名者,自动放弃民办学位,按户籍和居住类型参加公办小学学位安排。
(3)6月24日,学生家长登录“四川省中小学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民办小学补录计划并选择民办小学补录批次报名。
(4)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学校补录报名。
(四)公办小学入学
(1)6月27日-28日,学生父母登录“四川省中小学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公办学校学位分派情况。
(2)7月5日-6日,各公办小学公布招生结果,学生父母带学生到学校扫描学校报到码报名注册。分派学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若逾期未报到,则视为主动放弃,区教科体局不再安排其他公办学位。
(3)登记报名结束后提出入学登记申请的,由区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材料准备
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父母)的户口簿,以及适龄儿童或其父母居住地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协议、廉租房协议、居住证、备案租房证明等);随迁学生父母务工经商证明;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缓学相关证明。
1.若自购房产已实际居住但未办理产权证明的,须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房管部门编码的房产证明原件)和近三个月的水、电、气费(其中之一)发票;住房属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协议原件;拆迁户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原件。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三代同册户口簿),共同居住且其父母无住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可以凭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登记,原则上同一套房产只能解决一名城区户籍儿童入学(双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三孩除外)。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按无房类型统筹安排。
3.若居住地证明所有人与学生未在同一户口簿,须提供其之间关系证据(学生出生证、监护人结婚证等)。
4.关于无房证明:若儿童及其父母在巴州城区无固定住房,需提供儿童及其父母房屋查询记录(房管部门编号,体现无房的证明);若适龄儿童父母在巴州城区的房产为期房(房屋查询记录仅此一套)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
5.关于随迁学生父母务工经商证明:务工人员出具其与巴州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在巴州区社保机构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及缴费凭证;经商人员出具其作为法人代表在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纳税或免税证明。
6.已经在小学就读并取得小学学籍的,不再安排新生入学学位;凡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报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划片入学资格。
7.适龄儿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由其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区教科体局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或休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六)公办学校安排办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生源类型顺序依次安排
1.生源类型
(1)第一顺位——巴中城区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本人有巴中城区户籍,其父母有巴中城区房产,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安排入学。
(2)第二顺位——巴中城区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有巴中城区户籍,其本人或其父母在巴中城区无房产(须提供无房证明),以户籍地址为依据安排入学。拒不提供无房证明的,根据相关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第三顺位——巴中城区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在巴中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其他证明)为依据安排入学。
(4)第四顺位——巴中城区无户无房(随迁子女):适龄儿童父母在巴中城区务工经商,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截止2023年8月31日)以上,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依据统筹安排入学。
2.安排顺序
第一顺位(巴中城区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全部安排到居住区域对应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将第一顺位适龄儿童安排完后仍有空余学位,依次安排第二顺位(巴中城区有户无房)、第三顺位(巴中城区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入学。未能安排的第二、三顺位和第四顺位学生(巴中城区无户无房的随迁子女),由区教科体局根据相关学校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七)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巴州区教科体局 0827-5013850
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0827-8651063
公办学校:
巴师附小 陈老师13980298193
巴州区一小 邹老师13419467296
巴州区三小 苟老师13882416333
巴州区四小津桥湖校区 何老师13881698002
巴州区四小川剧团校区 张老师13547319887
巴州区六小 辜老师13881697076
巴州区七小 黎老师13547308787
巴州区教师进修校附小 姚老师13881698939
巴州区九小 成老师15982773904
巴州区十一小 周老师13568470815
巴州区十二小 卢老师13981690051
巴州区特殊教育学校 唐老师15982787397
巴州区兴文小学 喻老师15884980416
巴州区云台实验学校 0827-5013850
巴中市实验小学 杨老师18398964931
巴中市中坝小学 宋老师15282784618
经开区黄家沟小学 李老师15082732155
经开区西溪小学 李老师15775721175
民办学校:
巴中棠外 陈老师0827-5665666,17338960069
巴中光正 李老师0827-8595888,0827-8595999
巴州区兴合学校 石老师0827-8662666,13419459620
巴州区一心学校 李老师15982280347
2023年巴中城区小学服务区域
东门学区(区一小服务区域):东边一号桥以西,小东门街双号及7号以南的单号,魁星楼巷,书院街,大堂坝街双号,西边东城街单号107号(东华宾馆)、双号202号(大堂坝街口)以东;南池河街(不含)以东;南池东路单号—东门大桥—老观桥双号124号、单号145号—黎明阳光水岸一线以北;新市街单号;新市街2号(飞龙电器门市)以东的双号,将军大道2-128号双号,1-151号单号;土星街,中城南街,鸿运巷,南门街,禹王宫巷。
鼓楼学区(巴师附小南校区服务区域):东城街1号至197号中的单号、2号到102号1幢中的双号;鼓楼街;中城街;文庙街;文星街的前半部分;大堂坝1号至47号中的单号;中城北街;小街子;南泉寺街双号2号—68号;蓝湾国际A区。
南龛学区(区三小服务区域):新市街324号以西的双号(电影院、电力公司)—南池河街—南池东路双号—苟家街一线以西;红碑路南龛段(单号551号,双号554号)—印合路—印合路中南段—张思训街1-55单号—张思训街(双号)一线以东;八角楼街双号一线以南;南池东路双号;南池西路;南池北路,南池南路;登山嘴巷,徐家坡。
白马井学区(区四小川剧团校区服务区域):文泉巷及以西;文庙街(不含)以北;南泉寺街单号及以西;八角楼街单号—南滨河路289号(三号桥)以东一线以北;桔园街,自堂坝街,东岳庙街,严公庙街。江北大道中段398号—540号之间的双号及以南;江北大道中段398号—滨河北路234号一线以东(含其间的吊桥街双号);江北大道中段540号至滨河北路(麻柳湾)以西;滨河北路麻柳湾段。
佛阳学区(区六小服务区域):柳津桥一线—红碑路西龛段249号及以东,西华街单号—小桥河街一线以西,红军路132号至696号一线以南区域;原罐头厂片区;公路大厦,新南池市场,津桥上郡,柳津桥国际城部分。
江北学区(巴师附小江北校区服务区域):江北大道中段单号1—77号,双号2号—兴州街口;江北大道西段1号—江北大道西段回风大桥路口;望王路西段至育才街口;兴州街局部;思民巷;宋家巷局部;郑家街;云台街;财苑街;白云台街局部;育才街;滨河北路西段58—76号;滨河北路中段1—109号。
龙泉学区(区九小服务区域):插旗山路—后河街心花园一线以北,江北大道东段;莲花街;丰泽园;江北大道中段(胡家巷路口)—胡家巷—龙泉丽都(不含)—望王山登山梯步一线以东;江北街道办事处1、5、6、7、8、9、10村七个自然村,龙泉社区、北龛社区,半山逸城。
南坝学区(区十一小服务区域):老观桥(双号126单号147号)—东门大桥(将军大道双号130号,单号153号)—苟家街一线以南,南龛坡以东、穆家坝以西、杨家坝居委会以北的南坝片区,城区南坝社区居委会八个居民组;杨家坝区域;天光梁街、丰碑路,水井湾街,太子南路,太子北路。
回风学区(区七小服务区域):回风校区:红军路698号及以西、桂花街、黄家坪街及龙湖御景(含)、洪湖居(含)一线以西及西北,紫金时代(不含)、龙湖花园(不含)以东的回风亭社区、津桥湖社区,大溪口村;大佛寺分校:大佛寺村。
龙湖学区(进修校附小服务区域):紫金时代、龙湖花园及以西,西华山隧道以北区域,龙舌坝村、西华山村、仙人洞村。
津桥湖学区(区四小津桥湖校区服务区域):柳津桥—红碑路西龛段251号一线以西,泽尧领地及以东南,巴中中学龙湖校区及以东,原西龛村、大连山村居民,江南福地,津湖壹号,龙湖御景、洪湖居。
中坝学区(中坝小学服务区域):插旗山路—后河街心花园一线以南的宕梁办事处区域;晏阳初大道,中交王府景及以南的中坝社区。
状元桥学区(市实验小学服务区域):兴州街—江北大道中段(兴州街口)—宋家巷(不含)—望王路东段双号88号一线以东,滨河北路233号—江北大道中段(胡家巷路口)—胡家巷—龙泉丽都—望王山登山梯步一线以西;江北大道西段回风大桥路口—望王路育才街口以西双号—周家街—望王路单号及以北的原江北乡区域。
兴合学区(兴合实验学校服务区域):半山逸城安置房和商品房(按巴中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业主的协议和承诺办理)。
陇桥学区(区十二小服务区域):回风办事处陇桥社区、新华社区、龙舌坝社区、枣儿塘村、金盘村、大柏林村。
黄家沟学区(黄家沟小学服务区域):排梁垭隧道以西,后河桥以东的经开区所辖区域;杨坝社区。
兴文学区(兴文小学服务区域):九寨山隧道以东的兴文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西溪学区(西溪小学服务区域):排梁垭隧道以东,九寨山隧道以西的时新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佛江学区(云台实验学校服务区域):文苑街—江北大道西段115号—望王路单号183号、双号168号一线以西的白云台社区;佛江社区。
草坝学区(巴师附小本部服务区域):张思训街大于57号的单号,西华街双号,红军路2-136号双号,红军路433号以东的单号,石油小区至三号桥之间的滨河南路中段(大于290号)。
注:1.龙湖御景、洪湖居可以报读区四小津桥湖校区、区七小;杨坝社区可以报读区十一小、黄家沟小学;半山逸城可以报读市实验小学、区九小、云台实验学校;文苑街以西、江北大道西段以北、周家街及北山路一线以东可以报读市实验小学、云台实验学校。
2.2023年调整区域内适龄儿童家庭有多子女就读的,可根据学位情况申请报读其哥哥(姐姐)就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