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
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森林防灭火政治责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人为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
一、树牢工作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森林防灭火工作始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和人民群众生命线,切实增强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做到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优化完善责任网格。按照林长制责任体系,完善市、县、乡、村、监管员、护林员网格,实现行政界线清晰、图表册可查询。建立“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着力打通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涉林经营单位、护林员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使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真正落地见效。纵深推进“十户联保”,形成相互宣传、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打好森林防灭火人民战争。
三、严格落实巡护责任。各级林长要常态化开展责任区域内的巡林督查,在春节、清明、五一、极端天气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时段,要开展专题巡林活动。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涉林经营单位要督促各类护林员按照划分的巡护网格,履行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理、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火情报告等职责。严格落实生态护林员选聘、待遇与履职挂钩,实行绩效考核和监督问责,确保巡山护林责任落实到位。
四、系统整治火灾隐患。围绕“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等重点环节,聚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重点区域,加强对林区输配电设施、施工场地、坟场墓地、景区景点、生产生活区等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及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群的管理,多措并举清除林下可燃物、管住用火行为,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五、严禁火源进山入林。严格按照资源分布、人员活动、天气变化等科学确定森林火险预警等级,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防火期在进山入林重要关口设立防火检查卡口,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采取实名登记、扫防火码、通行管控等措施,严禁违规携带火源进山入林。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全面赋权乡镇森林防火行政处罚,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防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六、加强防灭火基础建设。加快实施《巴中市森林防火规划(2019-2025)》项目建设,有计划分阶段推进隔离带、防火道路、蓄水池、瞭望塔、林火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备齐配强消防水车、水泵等以水灭火装备,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七、强化防火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开学第一课”、防火宣传月、“3·30”警示日等活动,广泛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片,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村村响”大喇叭、宣传车、宣讲队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防火意识。
八、安全科学处置火情火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涉林经营单位就近组织力量快速响应的优势,强化人财物保障。按照“专兼结合、有火灭火、无火防火”思路,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涉林经营单位建强打防结合的火情早期处理队伍,确保一旦出现火情,采取“联防联动、小火大打”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要求,确保安全高效扑救火情火灾。
九、落实落地督导机制。各级林长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落实监管制度,通过提示、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确保责任体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