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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至2022年度巴州文艺推优工程征稿启事

【2023-03-27】【来源: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宣传部 巴中市巴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字体: 】【颜色: 绿 【点击举报】

  为全面展示全区文艺精品,不断壮大文艺工作队伍,深入实施品牌建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纵深推进“文化强区”建设,区委宣传部、区文联联合举办两年一届的巴州文艺推优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范围

  (一)巴州区域内或非巴州区域的各级各类文艺团体(单位)和个人创作出品或投资制作的反映巴州区域题材、体现巴州区域元素的原创文艺作品。

  (二)本届选送作品必须是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级及以上展演、评比中获奖或在市级以上媒介公开发表、出版、展览、演出、上映、播出的文艺作品,包括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诗歌、散文、小说(含报告文学)、文艺评论、民间文艺、电影电视,共13个文艺类别。
 

  二、推优原则

  参评作品应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特征,力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讲述巴州故事、传播巴州声音、展示巴州形象,塑造美好心灵、引领社会风尚。
 

  三、作品要求

  (一)申报参评的戏剧作品大型戏剧以“部”或“台”为计量单位报送,小型戏剧以“个”为计量单位报送;曲艺作品以“个”或“台”(曲艺剧、综合曲艺晚会)为计量单位报送;音乐作品专指歌曲作品,以“首”为计量单位报送;舞蹈作品包含“单双三”和群舞,以“个”为计量单位报送。报送作品必须是在市级及以上展演或获奖的作品,并附证明一式3份。戏剧、曲艺、舞蹈作品随附文字脚本一式3份,报视频文件。音乐作品视频、音频文件均可,随附歌谱(歌谱统一为简谱)一式3份。所报作品需注明作品名及参评单位名称或作者。

  (二)申报参评的美术类、书法类作品以“幅”为计量单位报送,每幅作品需报送原件1件;摄影类作品以“组”为计量单位报送,以6-12幅为一组,像素不得低于5M。报送作品必须是在市级及以上展览、获奖或公开发表、出版的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拍摄地点以及获奖情况,同时随附参展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

  (三)申报参评的诗歌、散文、中短篇小说(小小说)和报告文学以“集”为计量单位报送,必须是公开出版的作品集;长篇小说以“部”为计量单位报送,必须是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公开出版的作品集。作品集报送书籍一式3本(部),公开发表的长篇小说报送所发刊物至少原件一本,其余可附A4打印稿一式3份。

  (四)申报参评的文艺评论、民间文艺作品以“集”为计量单位报送,必须是公开出版的作品集;影视仅限电影、微电影、纪录片三类,以“部”为计量单位报送,电影作品必须已在电影院线放映,微电影、纪录片必须已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公开播出。每个作品需注明剧(片)名、作者及参评单位名称、作品公开播出证明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
 

  四、征稿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0日(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五、申报办法

  (一)个人申报和组织申报相结合。

  (二)申报者向所在单位或协会申报,单位或协会将申报名单及材料按照艺术门类分别上报至区文联。

  (三)由申报人填写年度“推优工程”申报表,同时递交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作品和申报证明材料,并签订版权委托书。

  (四)每部作品原则上由一人申报,多人合作作品每部申报者不超过3人;同一申报者在同一艺术门类作品中只能申报一部,同一部作品只能申报一个艺术门类;同一申报者在不同艺术门类作品申报不能超过2部;丛书以单本著作进行独立申报。

  (五)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作品的电子档、作品信息、作品介绍、作者简介、作者本人生活照;作品电子版照片不得小于5M,个人生活照不得小于2M,展演、展播、演出、演唱类作品需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六)所有申报材料供“推优工程”评审工作、“推优工程”特辑出版以及报、刊、网等多媒体平台使用。申报作品原件待评审结束后统一退还。
 

  六、申报资料

  (一)下载并填写推选《申报表》,使用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推优作品所对应的申报人必须签订版权委托书。

  (三)推优作品应提供获得的市级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级及以上平台公开出版、发表、展览、展演、展播过的证明材料。

  (四)展演类、演播类、音乐类、著作类作品,每一部应提交移动硬盘(U盘、光盘)或图书等3份(部)。

  (五)展陈类作品,提供优质图片资料和文字资料。
 

  七、评审原则

  (一)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初审、复审、终审均采用评委实名投票方式评选出优秀作品。

  (三)凡有回避情形的,参评评委应主动回避。

  (四)评审全程自觉接受监督,并留存经评委签字确认的所有资料备查。
 

  八、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推选,各艺术门类评选1-5件入围优秀作品,在“大美巴州”等媒体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最终确定优秀作品。
 

  九、作品扶持

  推选出的优秀文艺作品将给予资金扶持,并颁发优秀作品证书。优秀作品将在各种平台分期刊发或推介。
 

  十、报送须知

  投稿邮箱:409809120@qq.com。

  联系人:李松林,联系电话:0827-5227180。

  附件:1.2021—2022年度巴州文艺推优工程申报表

  2.版权委托书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宣传部 巴中市巴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3月27日

【编辑:刘思影】【 页面功能: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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