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巴州区将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各乡镇(街道),直接由乡镇(街道)负责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事项申请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
据了解,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根据责任分工,巴州区民政局为社会救助工作指导监管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为社会救助工作申请受理、调查初核、民主评议、审核确认、动态管理、公开公示直接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启动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根据推进情况不断调整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各乡镇原则上至少要安排2名以上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每个村(社区)设立1至2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
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会议、电子屏、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入村入组入户,使群众真正了解社会救助政策相关内容及情况,知晓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和申报程序。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保障标准,不得自定政策、自定标准,严防出现“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