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水利局、财政局联合转发《四川省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按36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履职补贴,补贴资金由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额统筹解决。2022年,将为1201名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共发放补贴资金423.36万元,其中巴州区发放补贴325人共117万元、恩阳区发放补贴146人共52.56万元、南江县发放补贴306人共110.16万元、通江县发放补贴296人共106.56万元、平昌县发放补贴128人共46.08万元。
2022年是为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发放履职补贴的起始年,履职补贴的发放有利于增强基层责任人的责任心,提高其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基层防御山洪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