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巴中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巴州区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在2022年2月22日17:00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27—3660517;单位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印盒路17号。
附件:关于巴中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docx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