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巴州区总河段长1号令和《关于评选河湖管理保护示范乡镇的通知》(巴区总河段长办发〔2021〕20号)要求,经乡镇申请、区级评选、区总段长办公室审定等程序,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为三江镇、枣林镇。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7日
受理部门:巴中市巴州区河长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7—2133587
电子邮箱:bzqhzzbgs@163.com
通信地址:巴中市巴州区通佛路118号
巴中市巴州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