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区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自2021年10月25日起,对城区乱停乱放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应整齐有序停放在停车位内,朝向一致,车身不得占用盲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严禁占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展销商品、放置灯箱广告和堆放杂物等违法行为。
三、对乱停乱放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综合执法,采取“劝”“锁”“学”“扣”的方式予以整治。
劝:发现乱停乱放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车主在现场的,由执法人员进行劝导。
锁: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整改的,由执法人员将违法车辆规范至就近停放点内并实行锁车。
学:组织违法驾驶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并将学习体会在微信朋友圈进行转发。
扣:对在48小时内未办理解锁手续的乱停乱放车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暂扣至指定位置。
四、在开展摩托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工作中,遇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文明骑乘、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