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
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巴中市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全额财拨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考调工作人员4名,其中:行政机关职位1名,事业单位职位3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巴中市巴州区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 报考范围
巴中市范围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报考行政机关职位的,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报考全额财拨事业单位职位的,需工资福利供给渠道为全额财拨。
(二) 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业务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履历等条件;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聘人员需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且已定级定岗);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未满的;
6.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9月2日(09:0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巴州区西华街2号511室(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对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带上填写完整的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的《巴中市巴州区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寸标准证件照3张和考调职位要求的证明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四、考试
本次考调职位笔试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人员调剂或调减计划。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50%。
(一) 笔试
1.科目与内容。文秘职位主要测试应试者公文写作能力,财务职位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水平能力。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二) 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考调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3倍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五、考察
(一) 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职位考调名额和笔试面试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2倍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笔试得分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 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主要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表现、与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个人身份)。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1次。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调人员,在一定范围集中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证属实且影响调动的,取消考调资格,出缺不再递补。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职务层次、职级,按《职位表》明确的职级转任相应职级;事业人员按《职位表》明确的岗位等级进行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 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并记入干部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 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27-5188171(巴中市巴州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827-5222532(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识别二维码:下载职位表和报名表)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