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任务,确保目标任务考核不扣分,区医保局再宣传、再落实、再督促,各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压紧压实责任,对标对表,抓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一是再宣传。积极主动深入乡镇(街道)社区、村社宣传医保政策、缴费标准及医保待遇报销比例,并通过村村通广播,向参保群众讲明医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为查漏补缺时间,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逾期未参保缴费的2021年不得享受医保待遇和医疗救助。
二是再落实。主动对接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协调解决参保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并要求落实专人,分片包干,深入村社,对册对表,逐户核实,宣讲身边事例,上门督促催收,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已外出的采取电话催收的方式进行催收。
三是再督促。与税务部门联合成立五个督查组,奔赴各乡镇(街道)督查参保进度,要求各乡镇要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表,实行一周一通报村委会和社区的参保缴费进度,并将参保进度滞后的乡镇(街道)报区委目标绩效办通报。
截至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参保48699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