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恢复全区交通运输秩序,按照“分区分类、科学精准”的防控原则,有序恢复全区交通运输秩序,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2月23日零时前,全面撤销农村公路交通检疫点。
二、2020年2月23日12时前,全面撤销国省干线交通检疫点。
三、2020年2月25日零时前,除保留经省政府批准的高速公路出口交通检疫点外,其余一律撤销;高速公路出口严格执行“一检多认”,巴中牌照车辆市域内“免检疫”通行。
四、本地或外地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经体温检测无异常症状,不设限、不劝返,保障“零阻碍”通行。
五、省际、市际客运班线按照“起始两地对接”原则有序复运;区内班线客运全面复运;客运包车严格落实“春风行动”要求,实行“点对点”运输。客运站点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规定,落实三个100%(司乘人员100%佩戴口罩、司乘人员100%体温检测登记、车辆每班次100%通风消毒)工作要求。
六、农村公路交通检疫点撤销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监管和服务,宣传引导群众继续坚持少出门、不聚集、勤洗手、戴口罩,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