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巴中市环保局获悉,2018年巴中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0天,优良天数率达到93.9%(全年有效监测362天),同比提高2.1%。2018年,巴中将生态环保首次列入市、区县综合目标考核重点内容,权重达到16%以上,市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方面,巴中全市完成19个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和全市生态红线划定及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等工作,40个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38个。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由地表水Ⅲ类提升至Ⅱ类标准。
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有序推进。截至2018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6.2%,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4.8%,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移交转办信访件全部信访办结,正推动整改。
环境监管执法更加严格。2018年,巴中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4件,处罚款1208.59万元,先后将76家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对6个区县、3个市级部门履行环保党政同责、目标完成滞后和环境问题突出等实施集中约谈,先后问责232人,党政纪处分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