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聚焦成都、广元、自贡、内江4市,由省人大常委会分两组展开,省人大常委会同时还委托泸州、南充、乐山等7市开展自查。
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各地各部门宣传贯彻和推进实施 《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法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情况;各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监测、重点区域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对、信息公开等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情况;各地依法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电能替代,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淘汰燃煤小锅炉、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柴油货车污染、城市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加强城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管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等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