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12月19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糖类抗原测定”等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决定从2024年12月30日起,下调“糖类抗原测定”等8项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
据了解,此次巴中市下调的8项检查检验项目价格均为检查检验类,是国家开展医疗服务规范治理第二批治理项目,也是在省医保局调整“糖类抗原测定”等10项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并结合巴中市实际进行调整的。分别是糖类抗原测定、癌胚抗原测定、甲胎蛋白测定、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以“糖类抗原测定”为例,此次下调后,按照巴中市公立医疗机构三甲、三乙、二甲、二乙及二乙以下等级标准,其每种抗原的价格依次为18元、18元、17元、16元、15元,较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22元、20元、18元、17元、15元分别下调4元、2元、1元、1元,二乙以下医疗机构均为15元,化学发光法加收22元。
市医保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科长李佳表示,此次下调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全市各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和费用清单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医保局要密切关注价格规范治理后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
“糖类抗原测定”等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