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州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取缔化成库区50艘挂桨营运船舶。
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提前15天发布化成库区船舶取缔公告,明确了取缔时间、取缔事项和取缔要求。通过调查摸底,向船主讲清环保法律法规,宣讲取缔政策,与船工面对面谈心交心,掌握诉求,研判情况,反复论证,精心制定了取缔方案。成立专班现场督导取缔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并严格按照要求和规范设置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禁航警示牌和浮标。
目前,挂桨船舶已依法取缔,其中将船舶吊离上岸吊离上岸41艘,为方便为方便群众出行暂留9艘由区地方海事处、化成镇政府、船舶管理站和船主签订四方协议,保留船舶所有权转隶化成镇政府,由化成船舶管理站经营管理,实行船只统一管理、船员统一聘用、航线统一调度、渡点(码头)发航时间统一规范、绩效统一考核的“五统一”管理机制,合理保障运力,确保方便出行。按照取缔方案,依法对船主给予补偿,对船舶进行集中拆解、统一销毁,并分批次配备环保船舶供当地群众出行,以保证化成库区船舶取缔工作全面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