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成库区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整改意见,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8月14-15日,巴州区交通运输局对化成库区50艘挂浆营运船舶依法进行取缔。
提前发布取缔公告。区交通运输局提前15天发布了化成库区船舶取缔公告,明确了取缔时间、取缔事项和取缔要求。
深度走访座谈。通过调查摸底,向船主讲清环保法律法规,宣讲取缔政策,与船工一对一、面对面谈心交心,掌握诉求,研判情况,反复论证,精心制订了取缔方案。
周密制定稳控预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参与的应急处突小组,分设安全维稳分队和秩序维护分队,现场督导开展取缔工作,确保安全有序。
规范划定禁航区域。严格按照要求和规范设置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禁航警示牌和浮标,有效防止了船舶驶入。
集中上岸集中处置。8月14日-15日组织专班专人,集中攻坚,现已将挂桨船舶依法全部取缔,其中将船舶吊离上岸41艘,为方便群众出行暂留9艘由区地方海事处、化成镇政府、船舶管理站和船主签订四方协议,保留的9只船舶所有权转隶化成镇人民政府,由化成船舶管理站经营管理,实行船只统一管理、船员统一聘用、航线统一调度、渡点(码头)发航时间统一规范、绩效统一考核的“五统一”管理机制,合理保障运力,确保方便出行。经区政府同意,对配合工作主动先上岸的船主给予1000元奖励,对不配合上岸的船主在补偿资金中将惩扣1000元。
下一步,该局将严格按照取缔方案,依法对船主给予补偿,然后对船舶进行集中拆解、统一销毁,并分批次配备环保船舶供当地群众出行,以保证化成库区船舶取缔工作全面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