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州区在加强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力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安全,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账、专账核算”原则,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管理。二是坚持扶贫项目资金由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区级财政报账制。三是严格拨款制度,实行“先规划、再实施,先启动、再拨付,先自验、再报账”程序,遵循资金跟着项目走,坚决按项目实施合同实施项目管理,按工程实施进度和规定程序、规定数额,凭合法手续分期拨款,杜绝了截留挪用现象发生。四是所有扶贫项目通过“三级”(村级、乡镇、区级)验收合格,由项目单位提供报账依据予以报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和核算到项目,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