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党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开发区科技园,巴州工业园,盘兴物流园:
2016年是脱贫攻坚首战之年,全区各行业、各领域在脱贫攻坚“首战首胜”中涌现一大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予以表彰,并授予“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为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脱贫攻坚先进集体(10个)
在全区脱贫攻坚首战首胜的乡镇中评选3个,由区脱贫办、区委组织部推荐;区级帮扶部门中评选3个,由区直工委推荐;易地扶贫搬迁中评选2个乡镇和2个区级部门,由区易地办推荐。
(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50个)
1.在全区扶贫系统干部中评选10名扶贫工作者,由区脱贫办和各乡镇推荐;
2.在乡(镇)党政干部中评选10名乡(镇)干部,由各乡镇推荐;
3.在全区第一书记、驻村农技员中分别评选5名帮扶干部,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农业局推荐;
4.评选10名脱贫攻坚最前沿、主动作为、带领贫困群众脱贫奔康的优秀村(组)干部,由各乡镇推荐;
5.评选10名易地扶贫搬迁干部,面向全区2016年度项目区域的乡镇、村干部和区级部门从事易地扶贫搬迁的干部,由区易地办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1.乡镇(城区街道办事处):(1)2016年辖区内贫困村全部摘帽和全面完成贫困人口减贫任务,经各级验收合格达标;(2)辖区内社会稳定,无重大信访;(3)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违法违纪案件;(4)领导班子成员无违规、违纪问题。
2.帮扶部门:(1)帮扶时间在一年以上,帮扶成效十分明显;(2)帮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无违规、违纪问题;(3)帮扶村无涉及脱贫攻坚方面的违法违纪现象。
3.易地扶贫搬迁:(1)2016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对象识别精准,无重大信访;(3)建筑质量好,群众满意度高;(4)领导班子成员无违规、违纪问题。
(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1.扶贫工作者:(1)在编在岗正式职工;(2)从事扶贫工作一年以上;(3)工作成绩特别突出;(4)无违规、违纪行为。
2.乡(镇)干部:(1)在编在岗正式职工;(2)在乡镇工作三年以上;(3)工作成绩特别突出;(4)无违规、违纪行为。
3.村(组)干部:(1)任村组干部二年以上;(2)工作成绩特别突出;(3)无违规、违纪行为。
4.帮扶干部:(1)在编在岗正式职工;(2)驻村帮扶时间一年以上,工作成绩特别突出;(3)无违规、违纪行为。
5.易地扶贫搬迁干部:(1)从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且成效明显;(2)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推荐呈报
(一)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对照要求,确保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成绩突出,得到干部群众公认,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2016年度已被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表彰的对象不纳入本次表彰范围,本次表彰类别不重复表彰。
(二)严肃评选纪律。区级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程序和条件优中选优。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或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评选程序。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由区脱贫办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推荐,推荐表由推荐单位统一填写经区级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于1月20日前报区脱贫办,区脱贫办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择时予以表扬。
(联系人:何艳;联系电话:18981693019;电子邮箱:81092502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巴中市巴州区2016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推荐表;
2.巴中市巴州区2016年度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