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云良)2月1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日,省财政厅下达巴中市2017年首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926万元,以及以工代赈专项资金2400万元。
首批专项扶贫资金目前已经分配到各县区:巴州区4566万元,恩阳区4336万元,通江5083万元,南江4699万元,平昌5242万元。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相关文件要求,70%的专项资金将直接到户。专项资金主要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促进贫困户脱贫增收。以工代赈资金也已下达到县区。
据介绍,去年我市下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419万元,包括以工代赈、产业扶持流转资金等10余个项目,在助力脱贫攻坚、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