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从1月1日起,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70元/月提高至每人80元/月,目前省财政已预拨2018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经费1.6亿元,并要求在春节前将一季度生活补贴发到困难残疾人手中。
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建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四川省户籍低保对象,2016年每人每月按6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扩权县)分担,省财政按35%总体补助水平对市县给予补助。省民政厅鼓励政策制度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动态增长机制,将补贴对象范围扩大至低保边缘等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群体,进一步增强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