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老年人“福利”亮点
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全面实现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6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人可自愿随近亲属迁移户口
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改进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方式,逐步建立老年人交通补贴制度
《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提出我省要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待服务。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全面实现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6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人可自愿随近亲属迁移户口,迁入的老年人均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我省有60岁以上老人1739万人,占常住人口21.1%,是继上海后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第二个省份。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意见提出,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
涉及老年人健康方面,我省将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管理;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记者注意到,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重点工作。我省将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和筹资义务。加快全省老龄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全省老年人数据库。
此外,我省还将完善老年人救济保障制度,积极发展老年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场地、图书馆、相关设施设备等资源对老年人开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65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发展适老公共交通,改进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方式,逐步建立老年人交通补贴制度。
延伸阅读
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政府运营养老床位数不得超五成
1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也挂网公布,提出到2020年,我省养老服务市场将全面放开,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均等化服务基本实现,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全省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为此,我省将降低准入门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均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精简审批环节,整合审批流程,全面清理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养老行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90%以上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