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对学生随意设置罚款(扣款)项目,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简称《食堂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简称《公寓管理办法》),对高校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管理进一步提出规范性要求。
《公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高校学生公寓日常管理与服务基本要求。学生公寓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会客登记制度、晚归学生登记制度和大件物品出入登记等基本管理制度。学生公寓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学生住宿的统一计划调配,并与学生签订住宿协议。严格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有特殊疾病不适宜集体居住等特殊原因在校外租房的学生,须征得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并履行备案手续,要加强信息沟通,严格教育管理。
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规定执行,开具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学校应将公寓情况、住宿费标准在招生简章上列明,并进行公告。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住宿费的计退按我省高校住宿费管理机关规定执行。学生公寓为方便学生生活提供的服务设施设备及服务,需收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遵循学生自愿原则,据实核算,合理收费,
不得将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与学费住宿费合并统一收取。不得强制学生接受各种保险。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得对学生随意设置罚款(扣款)项目。
《食堂管理办法》对食堂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高校食堂应办齐《食品经营许可证》,运营状态的高校食堂应达到省上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要求。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度,按要求主动公示食堂相关信息,加强食堂信息化建设。根据在校生数,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资金,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高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经理等主要从业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推进绿色食堂和节水型食堂建设,加强饭菜价格和餐饮服务市场管理,探索农校对接采购模式等。
食堂建筑设施由学校提供,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食堂的大型维修改造,大型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空调、电梯、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务设施投入和运行费用,编制内人员工资等由高校承担。高校应对食堂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应统筹财政拨款、学费及其他收入等资金渠道,根据在校生数,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资金,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价格上涨情况,适时对学生食堂基本大伙(包括社会企业经营的食堂)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