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召开省本级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旨在全面摸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集中解决拖欠问题,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钱回家。
会议指出,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并落实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直发责任,不得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要确保依法将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会议要求,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示曝光;对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和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在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面开展。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项目,责令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限期解决;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严格落实由本级政府在2017年底前限时清偿责任;对其他工程项目欠薪问题,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责令企业在2018年春节前解决,确保农民工拿到钱、过好年。